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推進種業發展意見等文件精神,開展了農業種業調研活動,著重了解我區農作物種業、林木種苗和畜禽種業發展現狀,查找制約我區現代農業種業發展的問題和不足,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現代農業種業發展對我區農業轉型升級、農業持續健康發展、農民增收農業增效的基礎性作用。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落實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落實政策措施。建議成立區級領導小組,農林、財政、水務、發改、科技等相關單位為成員,形成合力,指導區現代種業發展。研究和制定全區現代種業發展規劃,提出發展目標、方向和重點,明確今后5至10年推進現代種業發展的任務、建設項目和保障措施,在財政、信貸、土地、人才培養和稅收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規劃(計劃)的實施。
政策傾斜,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建議實行制種補貼扶持政策,由財政對種子種苗、種畜禽生產給予支持,進行專項財政補貼,重點加強保種場、保護區和核心種業的建設。出臺對骨干種子龍頭企業稅收、農業保險、種子外運、種子機械購置補貼等優惠政策;出臺良繁基地扶持政策,實行基地化、區域化、標準化、專業化生產,創造有利于制種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建立金華豬生產能力保護機制,擴大保種補貼,在農業龍頭企業評定時放寬要求,使其能夠享受龍頭企業各項扶持政策。對省級以上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場按照政府主管部門核定的保種核心群規模,給予定額補貼;積極整合和調整資金投向,集中資金實施加快發展金華豬產業機制創新、文化品牌創建、種質資源保護、科學科技研究、養殖基地興建等幾方面,確保重點項目的資金需求。對符合條件的重點種畜禽場、種子種苗企業,優先列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享受有關政策優惠。同時,建議區財政把種子市場監管、質量監督檢驗、品種區試等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切實保障種子管理工作的經費支出。
加快創新,培育現代種業育種新機制。一逐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育種創新體系,引導育種家與企業建立緊密的合作機制,實現商業育種向企業轉移,提高育種效率。支持企業組建商業化育種科研機構,裝備購置商業化育種儀器設備,改善企業科研育種基礎條件;育種科研經費轉向重點支持農作物種子企業自主育種,并逐步增長。引導和推進科研院所的商業化育種資源向企業集聚,從而提升種子企業科技創新能力。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特別是工商資本參與建設,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渠道。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機構根據發展要求,簡化貸款手續,貸款抵押和擔保機制,進一步完善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制度,有效滿足信貸需求。進一步加大保險支持力度,切實增強抵御風險能力。強化科研機構和良種育種基地的結合,良種基地要有專家組作科技支撐,要以良種基地為依托,加強對良種基地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基地工作人員的素質,發揮良種基地的示范和輻射作用。
規范標準,加強種業基地建設。加強基地的規范化管理,支持種子企業建立穩定的種子生產基地,在依法自愿有償和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采取租用等土地流轉方式,構建種子企業與制種大戶、專業合作組織、農民長期的契約合作關系。加強種子生產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產條件,建設現代化種子生產、加工中心和配送體系,提高種子生產、加工能力和服務水平。制定和實施主要畜禽品種標準、種畜禽場建設標準、種畜禽飼養管理規范,逐步實現種畜禽標準化和規范化生產,提高我區畜禽良種選育水平。在規劃良種繁育基地時,應根據農牧結合、節約土地的原則,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對種畜禽場、規模養殖場(小區)用地按農業設施用地管理。
嚴格執法,加強市場監管。嚴格執行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條件,加強種子生產的全程監管,落實繁育生產地點。通過清理不合格企業,嚴格規范生產、經營許可,杜絕不合格的企業進入種子市場。加強種子執法檢查,整頓市場秩序,建立種子市場監管的長效機制,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和企業發展環境。加強對種畜禽生產與市場的宏觀調控,依法加強對品種資源保護、種畜禽生產與經營活動的管理,確保種畜禽市場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強化種畜禽場動物防疫監督管理,依法規范種畜禽飼養場動物防疫條件,保證種畜禽能暢通供應;建立健全種畜禽動物疫病動態監測制度,嚴格種畜禽產地檢疫和調入檢疫監管,規范種畜禽防疫檔案和畜禽標識管理制度。同時要加大種畜禽監管力度,定期進行健康水平監測,結果在行業內公布,保證種畜禽供種安全。在林木采穗圃等良種基地建設中,必須使用國家或省級審(認)定的林木良種;在林木培育中,做到沒有經過審(認)定的品種不栽植,沒有經過區域化試驗的品種不盲目引種栽植,不適宜本地區的品種不栽植,堅決杜絕有種就采、有苗就栽的現象,確保新造和改造的林木達到優質高效。
加大宣傳,創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宣傳導向作用,利用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網站等媒體以及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宣傳力度,促進經營者守法經營、使用者懂法維權,為現代農業種業持續健康地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作者系區農林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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