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目由婺城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協辦
五.醫療器械適合“體驗式銷售”嗎?
體驗式銷售是商品銷售的一種方式,但并非所有的商品都能想提供體驗就可以體驗的,比如汽車試駕,至少要求體驗者必須具備相應的駕駛資格。
醫療器械是特殊產品,有其適用范圍、禁忌癥、注意事項和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內容,有的還有特殊的存儲條件、方法。這些就需要產品提供者具備對提供體驗醫療器械性能、適用范圍、禁忌癥、注意事項、儲存方法等的了解,同時還要能夠對消費者(患者)健康狀況作出確切的判斷。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不誤導消費者(患者),并合理地使用醫療器械,為消費者(患者)解除病痛。
六,醫療器械“體驗式銷售”主要有哪些風險?
現在有些公司專門針對老人或其他特定人群在社區或其他場合組織醫療器械“體驗”活動,提供一些“醫療器械”供老人免費或極低費用的使用,然后勸說老人花上千甚至上萬元的錢購買這些產品,諸如某些按摩椅、磁療儀等。這種醫療器械“體驗式銷售”方式,具有一定的消費和健康風險。
第一,產品提供方沒有具備對消費者(患者)健康狀況正確鑒別的專業資質和能力,盲目提供醫療器械體驗,一旦發生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不能也無權作出專業判斷,可能直接損害消費者(患者)的健康利益,輕則延誤病情診治,重則造成健康損害,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第二,銷售體驗過程中無法提供消費者(患者)的健康相關專業的體驗記錄,一旦有糾紛發生,消費者(患者)維權困難。
第三,與診治相關的活動,都應當事前嚴格審批,而醫療器械采用體驗式銷售,規避了這方面的法律管轄,給某些不法行為(夸大宣傳、虛假宣傳、消費誤導、假劣產品銷售等)的存在提供了方便。
第四,已經發現一些“體驗式銷售”的經營資質、場所、產品等存在“偷梁換柱”現象,有些還具有公共衛生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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