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根據省衛生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口計生委《關于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實施意見》浙衛發[2009]223號及省衛生廳、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浙衛發[2010]167號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區于2010年4月份出臺了《關于印發婺城區公共衛生服務考核細則的通知》(婺衛字[2010]43號)文件,近日,婺城衛生局根據績效考核的細則要求,對下屬各鄉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進行半年考核。考核主要對三大類十二項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實際取得效果進行了評估,考核重點從過程管理轉向目標管理,注重績效,主要體現關鍵指標完成情況和城鄉居民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