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文化賦能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及區委《婺城區關于開展“文化鄉創”助力共同富裕的實施方案》要求,根據《婺城區“文化鄉創”助推鄉村振興政策獎勵辦法》,經單位(個人)自主申報、鄉鎮初審、區評審委會議討論、專家評審、區委宣傳部部務會議審定,共確定“文化鄉創”入駐獎勵25家,“文化鄉創”項目3個,人文鄉村“文化共富村”5家,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4月16日至4月22日,為期七天。在此期間,凡有異議的,可向區委宣傳部文化指導服務中心反映,電話:8222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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