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邱琪、通訊員翁馨)“店里空間有限,我看門口的車位空著,就把貨架暫時堆放在那里,過會兒就會運走。”在接受調查詢問時,店主胡先生解釋道。
日前,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新獅中隊巡查至丹光東路時,發現一家五金店門口擺放著四個鐵架子,執法隊員進店詢問情況,店主承認門口的鐵架子是其放置,并表示未辦理占道審批手續。執法隊員當即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經測量,占用城市道路長1.4米,寬1.1米,面積計1.54米。在調查過程中,執法隊員發現該店鋪已簽訂《門前五包責任書》,知悉“包潔化、包綠化、包秩序、包立面、包文明”的責任要求,但店主認為短時間占道無傷大雅,實際上卻影響了道路通行秩序和市容市貌。對此,執法隊員對店主進行教育勸導,要求其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因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該店將面臨行政處罰。
“這些污水是我們清洗后廚的時候流到門口的,因為覺得水會自己干,因此就沒進行清理。”同樣,新獅中隊在芙峰街某快餐店就排放污水行為進行現場調查時,店內一位員工道出了亂排污水的原因。快餐店的員工將污水排放到店面后門的城市道路上,導致地面污漬明顯,影響了道路整潔。依據《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新獅中隊對該快餐店處以行政處罰,并要求該店將“五包”責任落實到細微之處。
“目前轄區內《門前五包責任書》已做到全覆蓋,但我們在巡查中發現一些已經簽訂了責任書的商家‘門前五包’意識不強,出現占道堆物、污水外排、亂停車、亂張貼等違法行為。”新獅中隊執法隊員表示,只有人人參與,“門前五包”才能真正落實,城市環境才能更美,希望廣大商家從小事做起,從自身做起,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婺城執法部門也將堅持教育勸導與監管處罰結合,與廣大商家攜手營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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