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婺城法院試行將執行骨干力量下沉一線,團隊化入駐距市區最遠的湯溪法庭,創設便民高效的村鎮執行新模式。進一步維護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優化完善了人民法庭立審執銜接機制,深入推進執源治理,把更多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消滅在基層。
湯溪法庭管轄羅埠、洋埠、湯溪、蔣堂四鎮和嶺上、塔石、莘畈三鄉,管轄人口約17萬。距法院路途較遠,往返極為不便,地處該區的案件當事人來往法院奔波,耗時費力。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法官查找被執行人的難度也較大,一定程度影響了執行效果。近日,家住湯溪鎮厚大村的申請人范某,在婺城法院執行團隊的幫助下,順利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欠款。執行團隊負責人黃建富介紹,該案涉及的被執行人在該案執行后,幾次傳喚后拒不到庭。執行員隔三差五上門找人溝通,最終被執行人將執行案款如數交齊。
湯溪法庭負責人介紹,法官在辦案過程中,除了充分了解當事人個人財產情況外,更注重做當事人的調解、和解和辨法析理的工作,同時強化與執行團隊的溝通,不定期交流案件進展,努力提高案件自動履行率,形成審判執行全流程在法庭完成的審執兼顧模式。日前,陳某在被金華某木業公司雇傭時摔落,在治療期間死亡。該案遺產繼承人陳某娟等向湯溪法庭起訴要求該公司賠償70余萬元的后續款項。執行團隊提前介入,與承辦法官一同深入木業公司調查,了解到該公司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潛在著執行不能的因素,法庭積極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最終在開庭時當庭達成60萬元的賠償和解協議。由此引發的執行、民事案件一并得到化解,被告當場履行了一期債務。
化解涉鄉鎮、村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離不開轄區相關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入駐湯溪法庭兩個月,黃建富帶領執行團隊幾乎走遍了整個轄區,對接村、社區等基層組織,發動村鎮干部、網格員,利用他們接觸面廣、熟悉民情的優勢,協助法庭參與執行送達、協助調查、查找被執行人等活動。同時還與湯溪鎮聯合制定《人民法庭執行“網格化”工作機制》,利用村、社的力量在村告示欄、鄉鎮廣播公開失信人員名單,加強懲戒力度,壓縮他們的生存空間。如在辦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家住塔石的被執行人陳某一直在外打工,執行團隊始終未能尋找到蹤跡。借助基層網格員的力量后,不出兩天,就把他請到了法庭里。
試行駐庭執行工作以來,執行團隊全面梳理法庭待執行案件76件,執結46件,執行和解9件,執行到位金額3261萬元(土地拍賣款2761萬元),實際執行結率60.82%,平均執行天數56.7天,自動履行率43%。執行數據得到顯著提升,執行團隊的高效、便捷,得到了當地不少百姓的夸贊,黃建富說:“當事人的滿意,就是我們團隊努力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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