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改革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機制,選優配強國企領導班子,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聘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金華市婺城區城鄉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金華市婺城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職務按照副科級別管理。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各項決定。堅持原則,顧全大局。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求真務實、開拓進取的精神;
2.遵紀守法,品德優良,作風正派,誠信廉潔,勤奮敬業,善于團結協作,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3.熟悉現代企業經營管理,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統籌謀劃和溝通協調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范圍:金華市、各縣(市、區)各級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工作人員;
2.年齡:男性在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
4.任職經歷:現任金華市、各縣(市、區)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中層正職或企業中層正職滿2年;
5.專業管理經歷:金華市婺城區城鄉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一般應具備市政、房屋等相關專業管理經驗,具備15年以上房地產開發或者建筑工程設計經驗優先;金華市婺城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一般應具備企業管理、金融運行或財務管理等專業管理經驗,具有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主管財務工作2年以上,現任金華市、各縣(市、區)級金融機構副職或規上企業財務部門正職滿2年的人員優先;
6.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條件。
(三)限制性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因違紀違法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辭退(解除聘用合同)、開除的;
5.有其他不適宜聘用的情形的。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8日;
2.報名方式:一般由各單位黨組織按照選聘條件擇優推薦,本人符合選聘條件的,也可以通過自薦方式報名;
3.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
報名地點:金華市賓虹西路2666號婺城區行政中心南樓905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9—82338268;
4.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須填寫《婺城區選聘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現任或曾任職務的任職文件復印件或專業經歷證明;
(3)考核結果證明材料;
(4)能體現業務成果、業務水平的證明材料,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各類獲獎或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主持或參與項目的證明材料;
(6)選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張。
以上材料無法提供原件的,均須加蓋單位公章或證明章。報名資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單位黨委(黨組)和個人需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聘資格。
四、資格審核
根據選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達到3:1以上的,進入招聘下一程序,不足3:1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由區委另行決定。
五、考核評價
考核評價采取履歷業績評估、面試、考察等方式進行。面試設合格分。按履歷業績評估成績的30%,面試成績的50%,考察成績的20%合計總成績。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分以上,根據面試成績加履歷業績評估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和考察人選。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均不予遞補體檢。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體檢結束后,由區委組織部會同相關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打分。
七、討論決定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情況和能崗相適原則,擇優提出擬聘任人選,由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是否聘用。如無合適人選,相關職位可空缺。
八、公示和聘任
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無反映,或有反映經查實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任手續。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身份人員需辭去公職。
九、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的薪酬待遇按婺城區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規定執行;
2.應聘人員錄用后實行6個月試用期。一個聘期為3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的可續聘;
3.聘用期間如有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聘用關系。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爭議時,可以依據有關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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