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是辦事群眾心中的“痛”。如今,金華率先行動起來,直擊“痛點”,打響“無證明”城市之戰!
今年2月23日,金華市舉行深化減證便民全面實施“無證明城市”啟動儀式,市委副書記、市長尹學群宣布:金華市全面實施“無證明城市”。只要在金華市域范圍內,凡是需要群眾、企業自己去政府機關、公共事業單位、服務機構開具的證明,一律取消。
這意味著,在婺城,群眾將不用再為證明“苦惱”,不用再為開證明“跑斷腿”。
“無證明城市”改革惠及百姓
據悉,在“無證明城市”創建過程中,婺城區共取消證明事項121項,切實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很快,婺城百姓就嘗到了“無證明”的甜頭。前不久,婺城公安分局塔石派出所受理一項農村分戶業務,民警辦理時發現戶主提供的土地證上姓名與其身份證上的不一致。
“按照以前的規定,戶主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前往區行政服務中心,開具一份不動產查詢證明,以證明該本土地證屬于戶主本人,現在不需要了!辨某枪卜志中姓䦟徟聘笨崎L杜嘯波說,“像這種證明,只要窗口工作人員把‘需求’提交給聯絡員,由聯絡員在群里進行數據共享交換,直接審核數據,確認屬實當場就能辦,群眾就不用跑了!
“無證明城市”還將在哪些方面給人民群眾帶來便利?據了解,“無證明”是指在金華市全域范圍內,辦事群眾和企業去政府機關、公共事業單位、服務機構(含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辦事,無需提交需要自己跑腿去開具的證明材料。
根據規定,目前已有六個方面的證明被取消:凡是沒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開具證明的部門、鎮街或村居無權查證、無法開具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夠通過申請人現有證件、憑證辦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申請人書面承諾等信用管理手段解決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部門間會商核查或實地調查核實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市政務網大數據信息平臺實現數據信息互聯共享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
部分證明仍需要市民提供
當然,“無證明城市”并不是沒有證明。記者了解到,有部分證明材料仍需要市民提供。比如:1.各類證照等自證材料,如身份證、學生證、營業執照等;2.審核材料,如申請補助審批表、施工審批表等;3.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書,如公證書、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裁決書等;4.訴訟證據,當事人在訴訟中為了舉證主動提供的證據材料。
對此,婺城區行政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無證明城市”是以民為本的最好證明,也是與互聯網時代的深度融合。這里實施的“無證明城市”,不是說不需要證明,而是不需要老百姓“跑斷腿”去開證明,借助現代網絡科技手段,真正打破信息壁壘,實現信息共享,使服務單位便捷地獲取“證明材料”。也就是說,有關部門在接到群眾辦事申請的時候,可以在網絡上獲取百姓的相關信息,或者由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協調、代為“跑腿”獲得相關證明材料,從而不再需要老百姓“親力親為”去開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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