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酈莎 、通訊員 李瀅)當前,金華正處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的關鍵時期。為有力助推創建工作,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堅持教育勸導與行政處罰相結合,通過對各類違法行為進行嚴格查處,形成“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近日,城中中隊就查處了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第一例損毀道路附屬設施案。
當天,城中中隊接到市政部門舉報稱:明月街203號門前人行道上剛做好的隔離墩遭到破壞,造成車輛在人行道上違停的現象發生,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城中中隊接到投訴后,第一時間派出執法人員趕往現場進行查看。到達現場后,執法人員發現確實有一處隔離墩被移位,石墩底部剛澆筑的水泥已經脫落,而人行道上有一車輛違停。執法人員對該違停車輛進行抄牌處罰,同時聯系市政施工方確定隔離墩的具體修復施工時間。
隨后,城中中隊聯系公安及交警部門,請求協助調查。最終,經公安部門仔細甄別監控視頻,確定隔離墩是被某車主駕車撞壞的。依據車牌號確定車主后,城中中隊聯系了當事人,要求其盡快到中隊接受調查處理。
第二天下午,當事人來到城中中隊接受調查。通過播放調取的相關視頻及照片,當事人對其行為予以確認,由此鎖定違法事實。據當事人辯稱,當時因深夜開車,未及時發現該處隔離墩設施,引發了該事件。對于當事人事后逃逸的行為,執法隊員依據《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教育警示后發放了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修復該隔離墩。同時,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作出了予以立案處罰的決定,鑒于當事人認錯態度良好,處以罰金1600元。
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提醒廣大市民,任何單位和個人損壞、擅自移動道路附屬設施都屬于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下一步,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加大巡查力度,加強對此類破壞道路附屬設施行為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形成震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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