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酈莎)6月11日下午3點34分,在市區中山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三大隊江北中隊民警,對一輛違停的黑色哈弗小轎車進行了依法拖車處理。“這已經是我們今天拖的第2輛車了。”民警告訴記者。
眼下,金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已經吹響號角。為堅決打贏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攻堅戰,打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婺城交警對違法停車行為“動真格”——發現違停車輛,在開具罰單的同時,采取強制拖車處理。
據了解,交警巡邏發現違停車輛后,會采取強制拖車處理,然后電話聯系車主告知取車地點和處理方式。對車主處罰則采取非現場方式,也就是將車主的此次違法行為錄入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統。車主一般在接到違法停車通知單三個工作日內,可前往交警部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進行處理,或者關注金華交警公眾號登陸金華公安服務在線進行網上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違法停車行為罰款150元。
婺城交警表示,如今,除路面執法人員外,自動抓拍設備和監控人工抓拍也將參與違法停車執法行動。一旦發現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婺城交警都將嚴肅處理。在此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摒棄交通陋習、抵制交通違法行為、共建文明交通新風尚,為金華打贏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攻堅戰貢獻自己的力量。
看婺城新聞,關注婺城新聞網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