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婺城區關于做好4600元以下貧困現象消除后鞏固提升工作實施意見》(婺區委辦〔2016〕75號),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扶貧辦公室關于下達2017年第二批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通知》要求和婺財農〔2016〕139號《關于下達2016年度農村困難家庭衛生環境保潔補助資金的通知》情況,將無子女或子女無勞動能力、生活無法自理農村困難家庭納入衛生幫扶對象。現把經過村級初審、所在鄉鎮政府審核,區農辦初步核定后將擬進行衛生幫扶人員補助資金進行公示,請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
一、公示內容
婺城區2017年度農村困難家庭擬進行衛生幫扶人員補助資金公示。
二、公示期限
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共5天。
三、舉報投訴
聯系人:徐斌 電話:82307365。
金華市婺城區扶貧辦公室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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