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扶貧辦、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來料加工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浙扶貧辦〔2014〕36號)、《關于進一步加快西南山區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婺區委〔2014〕27號)和《婺城區來料加工以獎代補項目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婺扶貧辦〔2009〕1號)文件要求,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專項資金項目規范管理暨陽光監管的實施意見》(婺扶貧辦〔2012〕18號)的有關規定,對欠發達山區(含下山移民村)2014年全年發放加工費50萬元以上、帶動當地農民50人以上的來料加工經紀人給予補助,補助名單由經紀人自行申報,項目所在鄉鎮初審,并經區來料加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現將符合2014年來料加工以獎代補項目補助條件擬上報的范芳平等17個經紀人和沙畈鄉高儒村等11個專業村現予以公示,請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
一、公示內容(擬補助名單)
擬補助來料加工經紀人和專業村的名單(附后)。
二、公示期限:2015年2月3日至2月9日(5個工作日)
三、舉報投訴電話:
區扶貧辦:82307365 徐 剛
沙畈鄉: 89112983 江志云
嶺上鄉: 82665899 金圓圓
莘畈鄉: 89113603 李水平
瑯琊鎮: 89108053 阮艷華
特此公告。
金華市婺城區扶貧辦公室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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