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婺城區人民法院聯合公安、行政執法、區拆遷辦、城北街道等部門,對位于市區五一路與解放西路交叉口孫家里拆遷地塊的最后一幢拆遷房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區委常委、公安局長姜永根,副區長徐志鈿,婺城區人民法院院長金新華在現場指揮拆遷。
據了解,孫家里地塊拆遷安置工作自2003年啟動以來,共拆遷房屋105戶,拆遷房屋總面積22935平方米。由于最后一幢房屋2戶人家遲遲未能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致使整個地塊一直未能開發利用,嚴重影響了市區的創衛及城市開發建設。今年7月初,市房管局向婺城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執行強制拆遷。婺城區人民法院受理后,下達了行政裁定書,但行政裁定生效后,該戶拒不執行。昨天上午,婺城區人民法院組織人員對其進行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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