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金打工的梁某某因在浙江省某建筑有限公司工地施工時,被卡在未及時安裝安全防護裝置的吊欄中致傷。經醫院診斷為頸椎、腰椎骨折脫位,半截癱,共花去醫藥費12余萬元。遂梁某某向婺城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請求,中心簡化援助審批,迅速指派了律師提供法律幫助。援助律師受案后意識到梁某某未曾與建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經多次與建設單位協商,最終雙方以48萬元賠償款達成調解協議。梁某某是婺城區司法局建立農民工綠色通道的直接受益者。
自今年的婺城區司法局農民工綠色通道設立以來,一直堅持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走親連心環節,組織分管領導與司法所工作人員開展“送法到戶”活動,充分利用媒體網絡、小冊子等積極宣傳典型實例。在一般排查化解糾紛的基礎上,加大對涉及農民工群體等糾紛的排摸力度,深入農民工較多的企業、居住地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對涉及農民工的常見性、多發性矛盾糾紛及時就地化解。
截至目前,婺城區司法局共發放各種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資料3000余份,為200余名群眾提供了法律咨詢,辦理涉及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6件,受援人數115人,婺城區各人民調解機構共調解涉及農民工矛盾糾紛5件,防止群體性上訪11件,1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