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工作當成了自己追求的事業,盡心竭力做到盡善盡美。從警14年,在平凡而圣神的法制崗位上,在日復一日的生活中,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以他獨特的人格魅力,一以貫之地踐行了一位人民警察“執法為民”的宗旨,贏得了婺城公安分局同事和領導的一致贊譽。
每次上班,從他辦公室門前經過,他總是已經早到辦公室,盡顯表率作用;每次下班的時間到了,一間間辦公室的燈陸續熄滅,他的辦公室卻依然亮著燈,顯得格外耀眼。1999年從浙江省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畢業分配到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公安分局,在派出所見習了不到一年,他便一頭扎進了法制大隊,一呆就是十三個年頭了。從普通民警到副大隊長、教導員、再到大隊長,邵永浩經歷著、助推著婺城公安分局執法規范化建設取得的進步和榮耀。婺城公安分局連續九年被省廳評為執法質量優秀單位,2012年法制大隊又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唯一一家法制線的優秀基層單位,里面凝結著邵永浩無數的心血和汗水。正因為榮譽的崇高,使得作為一隊之長的他夜以繼日的操勞,不敢有半點馬虎。2012年上半年兒子肺炎住院,他也只能把兒子托付給了丈母娘,因為單位的執法規范化建設剛起步,執法形勢還相當嚴峻,執法工作任重而道遠。
不管是當民警還是領導,扎根法制的信念在他心中始終堅定不移,他埋頭于紛繁復雜的案件海洋,潛心研讀法律的行動,自身的法律素養和業務水平突飛猛進,多次在全市法制系統比武成績名列前茅;并于2008年被省廳聘為法制特約研究員。走上中層領導崗位后,結合自己的學習經驗,深刻認識到大課堂教育培訓的弊端。為提高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于2005年推出了“執法單位法制巡回講堂”,法制部門組成服務小組到執法單位蹲點,在共同工作、貼心交流中找準薄弱環節,理清單位個性問題,結合共性問題,講解執法辦案的重點難點和注意事項,通過討論式的互動教育培訓,營造單位學法用法和法制探討的濃厚氛圍,促進執法主體素養快速提升。
在婺城公安分局執法規范化建設方面,邵永浩深知必須用嚴格的執法規范構筑“防火墻”,用嚴密的執法程序建設“隔離網”,用嚴格的執法考評設置“高壓線”,先后提議擬定一系列的執法制度:《案件辦理質量考核評議實施細則》促進了案件考評規范;《行政執法規范》、《常見執法問答》,規范了執法環節、統一了辦案要求;《執法工作突擊檢查制度》,促進了日常規范養成等等,通過建立完善制度,有力、有效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2013年,邵永浩同志參加省公安廳面向全省公安系統公開選調優秀民警,憑著過硬的業務素質,過五關斬六將,在參考民警中脫穎而出,筆試、面試均名列前茅,最終選調到省公安廳法制總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