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確保7月11日前完成整改
為加快營造一個整治、有序的市容環境,進一步鞏固創建活動成果,婺城區決定從6月25日起在全區開展公共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全面開展市區馬路市場、夜市攤點占道經營、城中村、城郊結合部“六亂”、犬類家禽、沿街立面、“門前三包”等五大專項公共秩序整治,確保在7月11日前整改達標,使公共場所秩序竟然、市容整潔美觀。
馬路市場、夜市攤點等占道經營的整治,將采取暫時保留規范或取締兩種辦法,其余占道經營,凡未經審批的,原則上都應予以取締,對于一些確需保留的修補類、水果攤等便民攤點,及時報批,加強管理,餐飲類占道攤點一律不再予以審批。主要責任分工由婺城行政執法分局制定整治方案,區政府牽頭,各街道具體組織實施,市行政執法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城中村、城郊接合部“六亂”整治,將以社區(村)為單位,深入進行思想發動,并與居(村)民簽訂創衛責任書,先動員村(居)民自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進行集中整治,確保二環以內整改到位,無亂堆物料、亂建棚屋等現象。使城中村、城郊接合部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拉亂掛現象得到徹底整治。
犬類等違規飼養家禽整治,要求各街道辦事處以社區(村)為單位,做好整治的宣傳、排摸工作,重點抓好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動員村(居)民合法合規飼養,區行政執法分局負責轄區無證犬、無主犬的捕殺以及市區一環線以內的家禽處置執法等工作;區公安分局負責處理犬類管理中的治安事件;區工商分局負責對從事犬類養殖、銷售、開辦動物診療機構等涉犬經營單位進行登記,配合公安、行政執法等部門取締非法犬類交易市場及養殖場。確保市區無流浪犬,市區一環線以內無養雞、鴨、鵝、豬等家禽現象。
沿街立面整治以沿街店牌店招、燈箱廣告規范整治以及遷移落地空調外機為主要內容,由區行政執法分局負責;更新或修復破損的環衛設施,建筑工地圍墻護欄修補,由市建設局牽頭,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由市公安局負責;市區裸露設施設備的創衛整改,由各產權單位負責。確保市區主要街道兩側建筑物整潔美觀,廣告、牌匾設置規范,圍墻護欄完整美觀,市區車輛停放有序,環衛設施、裸露設施等完整、衛生、美觀。
強化“門前三包”管理,以區創衛辦、市行政執法分局的名義統一制訂“門前三包”責任書,主要干道沿街單位“門前三包”責任書的簽訂由區行政執法分局負責落實,小街小巷各店家業主“門前三包”責任書的簽訂由各街道社區負責落實。達到沿街單位“門前三包”責任制度落實,沿街店家“門前三包”簽訂率達100%,強化“門前三包”的共同監管。